铁西区人民政府文件
鞍西政发〔2020〕6号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大庆路、热工街道路建设涉及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的决定

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铁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庆路、热工街道路建设涉及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1、征收范围:大庆路、热工街两条道路建设及周边涉及的宅基地房屋4户,土地租赁3户房屋及附属物。

2、征收对象:征收区域内房屋及附属物所有人。

二、征收部门

铁西区人民政府授权铁西发展和改革局为征收部门,并由该局指定协助实施单位。

三、征收补偿标准

按《大庆路、热工街道路建设涉及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方案》补偿。

四、征收相关权责

本决定征收期限为2020年5月11日至6月30日,被征收人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地上附属物所有人。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增添附属物、种植物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至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