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96号建议的答复
王佳代表:
您提出的《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问题:自从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从政府部门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等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扎实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从2018年至今,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部门逐年增多,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铺开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在辖区学校、企业、社区内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明确垃圾分类工作主体,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逐步推行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主体转换。
2、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环节衔接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单位、学校、物业小区等收集的垃圾进行分类后,在清运时间上做好协调衔接,进行分类运输。在现有的运输车辆还不能达到垃圾分类运输的标准,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投入和支持,以达到分类运输,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的环节衔接。
3、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督管理力度问题: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指导,提高本单位、本部门垃圾分类管理的知晓率;对垃圾分类回收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设立专门的联系科室和联系电话。
4、关于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化的长效化机制,激励市民参与问题: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市民的参与意识逐年提高,未来一段时间,我们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出台一系列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并且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