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点击: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50号建议的答复

    王雪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在消费领域的服务延续。我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在发展过程中基本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满足了居民的物业消费需求。但由于其发展时间短、准入门槛低,以及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相对滞后,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针对物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现状,建议市级部门健全本市物业政策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系统体系。自2017年1月12日起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文件的规定,取消了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以下资质认定、审批职能。由于取消物管企业资质审核,物管企业与物管从业人员准入机制、退出机制等地方性文件等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物业行业整体规划还需要省、市及立法、执法、监管机构共同形成完善体系,加强行业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管理、执法力度才能保障整个行业可持续的良性发展。推进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净化地域性物业行业竞争环境。区级物业管理部门实际上已无执法权限,只能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招标工作的指导工作。区住建局在日常管理中会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议市主管部门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物业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实行黑名单制度有助于优胜劣汰,形成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的关键。

    欢迎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在全社会各方力量指导努力下,共同为铁西区物业管理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