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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51号建议的答复

    官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车辆停放应纳入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老旧小区车辆停放应纳入规范管理的建议”,铁西区综合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用车激增,停车就成为了城市发展的新问题,区政府目前已将停车场和停车位的规划列入城市发展规划,车位的划分由街道办事处和交警部门联合实施。交警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综合执法局依据《鞍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规圈占公共设施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坚决依法行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保证良好、有序的市容环境。去年一年拆除停车桩、地锁、其他圈占物品200余件。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

    并且针对解决停车难、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停车、不规范停车等问题,市司法局已经出台了《鞍山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方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该草案涵盖对公共停车场、住宅区停车位、路边停车泊位等规划与建设,经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不日将对该问题进行立法。在多部门共同的努力下,将彻底改善老旧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问题。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