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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主要职责
    时间:2022-09-01 10:39 来源: 作者: 点击: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 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 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侍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做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区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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