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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主要职责
    时间:2022-09-01 10:56 来源: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机构名称:鞍山市铁西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制度、措施,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本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和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中相关投诉办理工作,受理营商环境相关业务咨询、投诉、举报。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指导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投资项目、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管理领域部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事项以区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九)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政务服务平台;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运行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市垂管部门和公安、税务等部门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集中审批,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2.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会商协调程序。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重大项目和专业技术性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区行政审批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行政审批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制度,完善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和专家会商共同研究的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保障审批服务质量。

    3.区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托网上审批等平台,共享审批、监管信息,确保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将审批服务结果(含要件)信息即时推送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各行政主管部门将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政策法规变更、行业标准、上级文件等情况即时反馈区行政审批局。

    4.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区行政审批局及时调整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办公电话(传真):0412-2266733

    工作时间:8:30-17:0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千华悦城B座3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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