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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8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2-01-17 11:20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如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登记机关有权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经查8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将对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15天内,请下列单位携带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印章到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将于15天后对其下列单位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若对法人日后有任何影响,后果自负。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有:

    1.鞍山市博伦外国语培训学校,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份,从未参加年检。

    2.鞍山市铁西区群星幼儿园,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份,从未参加年检。

    3.铁西区跆拳道协会,注册时间为2008年4月,最后一次年检2017年。

    4.鞍山市铁西区晨笛幼儿园,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从未参加年检。

    5.鞍山市铁西区铁西航天幼儿园,注册时间为2017年10月,从未参加年检。

    6.鞍山市铁西区全全好幼儿园,注册时间为2016年6月,最后一次年检时间2019年。

    7.鞍山市铁西区爱心幼稚园,注册时间为2017年4月,最后一次年检时间2018年。

    8.鞍山市建鹏特长培训学校,注册时间为2011年3月,最后一次年检时间2016年。

     

       鞍山市铁西区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