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内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商改发〔2021〕9号)和《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辽商改发〔2021〕6号发布、辽商改发〔2021〕7号调整)有关内容及《关于调整鞍山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鞍规中介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对《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取消清单中编码2行政审批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涉及的编码2中介服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二、取消清单中编码46行政审批事项(取水许可)涉及的编码56中介服务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三、取消清单中编码50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涉及的编码60中介服务事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四、取消清单中编码138行政审批事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涉及的编码199中介服务事项(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编制;工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五、取消清单中编码51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涉及的编码61中介服务事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六、取消清单中编码52行政审批事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涉及的编码62中介服务事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七、取消清单中编码53行政审批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及的编码63中介服务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鞍山市铁西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2、30、160、40、42、52、56、58、59、60、199、61、62、63、66、108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取消。调整后,《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其他内容不变。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市两级清单同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在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予以更新公示发布。
鞍山市铁西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