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受鞍山市铁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开展以下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三)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四)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五)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六)民政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搭灵棚、设灵堂,高音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洒纸钱,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九)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无照商贩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十)水务管理方面规定的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
(十一)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