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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西区教育局2022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方案
    时间:2022-06-07 16:5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铁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 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改革政策落地见效,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区教育局在政府的统筹下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调剂原则。按“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入学方式,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小学实行免试划片招生,探索初中(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招生。

    3、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1、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方案,利用双休日及学生离校时间开展收证、查验工作,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各个环节,做到精准、精细防控,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排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一要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要严格控制班级和学校人数。要杜绝择校行为。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严格的住房和户籍审查制度,一经发现择校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四要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集团化办学等措施,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做好今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第一周不实施文化课教学的统筹安排,设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过渡性活动性课程。

    3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程序各中小学五月中下旬开始制定招生计划,学区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6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均可报名,除实验学校、黎明小学和育才小学,其它学校在有空余学位并不能出现大班额和儿童心智足够成熟的情况下,家长可申请提前入学,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016年12月31日前。6月份进行入学信息采集,8月份进行信息审核,10月份前完成小学新生学籍建立。“小升初”6月进行入学信息采集,7、8月进行信息审核,8月中下旬进行阳光分班,10月份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

    4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条件

    新生入学查验“两证”。实际居住地与房证、户口地址一致优先,房证为主入学,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按房证、户口所在地学区报名入学。

    ①、该生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居住在一起,并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

    ②、该生与其父母或父母的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且房间数大于等于户数。

    ③、无父母的孤儿,与领养者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应具有领养手续和所在街道对该儿童的证明)

    原则上“两证”以招生当年6月1前办理有效;由于新购住房等特殊原因,落户时间可放宽到8月20日前。

    ④、外地来鞍随迁子女入学需凭有效证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户口,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及就业证明或纳税证明)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安排指定学校接收,各校不得收取接收费用并按照阳光分班要求统一编入班级。

    ⑤、新购住房因政府或开发商原因造成居住地和户籍不符的,依据鞍山市教育局2010年9月1日相关意见精神,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正规发票、入户通知单等相关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可以在该住房所属学区入学(农村户口无需迁入)。

    ⑥、因动迁过程中,无法在户口所在地就学的,可申请跨区域入学。申请人需持户口本,购房合同、动迁证明、回迁通知单,当地居委会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到指定学校就学。

    ⑦、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及优秀民营企业家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入学工作,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房证、户口等入学材料,参照鞍教发(2015)54号文件执行。并按照市相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5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和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

    四、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

     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权益。各中小学校和启智学校要严格执行 《义务教育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责任,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权力,落实 “一人一案”要求,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送康复上门等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5%以上。

    五、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宣传、公示、监督、举报制度,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招生秩序。通过区教育局举报电话8853318及12345平台,受理投诉和举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3.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情引导。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公室(中小教)召开招生专题工作会议,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好舆情管控和引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   小学:8853302             中学8853301

     

    铁西区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