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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为回迁到龙之梦衡园小区的沟家寨村动迁村民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 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8-19 09:46 来源: 作者: 点击:

    郑莹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回迁到龙之梦衡园小区的沟家寨村动迁村民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西区龙之梦.衡园38套回迁安置房屋由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统一购买给予我区安置回迁居民。经核实,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已向鞍山龙之梦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925.5240万元。由于购买的房屋面积均为预测面积,办理不动产产权为实测面积,38套回迁安置房总面积增加33.89平方米,需向开发企业补交房屋面积差价101670元。

    为解决上述38户居民的产权办理问题,我区指定鞍山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与鞍山龙之梦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补充协定,并报请区政府领导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补缴房屋面积差价、购房产生的税费及不动产初始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完成了房屋的产权转让,产权转移登记到鞍山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名下。

    2022年5月底我区通过村委会通知38户回迁居民开始换取发票、回迁房结算安置单等产权办理要件,除5户百姓由于个人原因无法领取产权办理手续外,剩余33户百姓已领取产权办理手续,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个人不动产产权登记,剩余5户居民后期可持原动迁手续到鞍山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换取产权办理手续。现我区龙之梦38户回迁百姓均可办理个人不动产产权登记,有效解决了居民无法办理产权的问题。

     

    2022年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