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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城镇医疗保险规范化的建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8-16 15:07 来源: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尊敬的王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医疗保险规范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区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医保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我局自成立以来,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开展参保缴费系列宣传,引导群众参保。通过发放宣传单、转发参保缴费流程文件和视频、热线电话、12345平台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新的参保政策和缴费方式,有效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开展调研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曙光社区、解放社区、三街口等社区开展“全民参保惠全民”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鞍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进行宣讲。对社区居民提出的医保问题逐一详细解答,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每年开展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结合基金监管宣传月和条例培训,同步开展宣传解读活动。

    二、“两定”单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根据现行医保工作职责分工,“两定”单位管理权限在市级医保部门,不在区级医保部门管理,我局将问题反映给市级医保部门。

    三、医保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我局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量效率为工作目标。一是落实《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着力解决老百姓在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三是按照全市统一“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等规则和标准,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统一、高效的转移接续服务。积极配合人社、卫健、营商等部门,协同推进就业、新生儿、退休、居民身故等“一件事一次办”,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了医保贡献。

    四、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我局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医保政策,持续加强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员医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进行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二是开展夯实医疗保障体系托底保障功能、优化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综合保障机制,每年度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员按政策实施住院费用补充医疗救助。

    感谢委员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我们机关工作人员的支持和理解。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