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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划物业服务问题的建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8-23 13:39 来源: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吴家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物业服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铁西区物业工作的关爱和支持,您的提案已收悉,区住建局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一致认为您的意见建议对我局在物业领域的日常管理方面有着宝贵的指导作用,现将我局处理结果向您汇报。

    一、关于电动车乱停乱放安全隐患问题

    区住建局定期到物业小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同时对小区飞线电源、安全通道杂物堆放、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问题也进行了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已对全区69家物业小区进行实地检查,共发现22个物业小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50余个,均已约谈物业企业进行整改。我局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二、关于私搭乱建问题

    此项业务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受理、查处。我局在日常检查中,一经发现,会第一时间告知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关于房屋维修问题

    通过签字表决或者修危修急方式来启动维修资金,都需要房屋所在的社区或业主委员会进行申请,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再上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批。通过修危修急方式启动维修资金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必要手段,我局一直以来也都受理此项业务,如果有小区有此类诉求,我局会积极配合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开展此项工作。

    四、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委会的监督管理

    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如果街道办事处需要,我局随时可以在业务上提供帮助。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