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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就业创业
    时间:2023-09-06 07:42 来源: 作者: 点击:

    《鞍山市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实施细则》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上半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80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59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83人,培育创业带头人606人。

    一是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充分落实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快鞍山市创业孵化园改造升级,争创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全力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分别奖补300万元,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奖补500万元。

    二是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贯彻执行“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争取省级培训补贴,2023年,面向不同需求劳动者,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

    上半年,全市积极做好稳就业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有效安置0.09万人,符合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87万人,发放岗位补贴1034.59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681.45万元。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双城”活动,争取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举办进校园政策宣传8场及铁西区招才引智院校行、辽宁科技大学校园招聘会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市还广泛开展培训活动,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全面实施“技能辽宁行动”,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鼓励企业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再就业能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降低用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单位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纳部分缴费比例为0.5%。政策延续至2025年4月30日。上半年共惠及企业17664户,减免保费金额5867.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