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铁西区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 人员)以岗定薪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鞍西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机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04-18
效力状态:有效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规范辅岗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合法权益,参考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鞍人社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经2021年12月30日铁西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西区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薪酬管理的工作部署,以着眼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眼于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着眼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切入点,按照“科学设岗、按劳定薪、严格考核、落实报酬”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辅岗人员管理制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有序、提升竞争的原则。保证铁西区辅岗人员薪酬水平具有相对竞争力,收入分配的调整有标准、有尺度,措施积极稳妥,并注意与原有薪酬体系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二)按劳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收入分配要体现按岗位、按实绩、按贡献,体现公平,薪酬分配应与工作强度和完成工作质量挂钩。
(三)有效激励、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辅岗人员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清晰的辅岗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平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考核评价制度,努力实现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科学化、制度化。
四、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
五、具体标准
根据岗位类别,具体标准为:
警务辅助人员实发工资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综合执法协勤人员实发工资为2685元/月,缴纳五险;
社会化管理人员实发工资为2550元/月,缴纳五险;
卫健局医疗技术人员实发工资为2655元/月,缴纳五险;
普通岗位实发工资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
劳务派遣制人员(含公益性岗位)每月的工资发放,按照用工单位的考勤记录、完成工作质量及考核评价结果具体核定。
六、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