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编制《关于促进全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现将《关于促进全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公众可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意见建议收集途径:
1、邮箱地址:txqzwgk@163.com
2、邮寄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71号
3、邮政编码:114012
4、联 系 人:牛瀚生
5、联系电话:0412-8556525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