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现就范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基础办公设备投入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依据相关规定,我区每个社区每年社区办公经费为4万元、党建经费为2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共计6万元。上述经费由我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经费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社区账务均按照财政要求实行辽宁省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编报、授权支付及会计核算管理。更换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等服务设备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经费的实际情况、工作需求和办公硬件设备的老旧程度,利用社区办公经费4万元定额采购,非政府采购类的办公用品,逐步对社区的电脑等设备进行更换。
最后,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