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政策透明度,规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保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铁西区依据国家、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政策和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及省财政厅更新公布的《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调整编制了2024年《鞍山市铁西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鞍山市铁西区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2024年6月末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生变化,将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铁西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