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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铁西区永隆百草大药房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4-09-10 07:58 来源: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序号1
    行政相对人名称鞍山市铁西区永隆百草大药房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210303MA0UD3TLX5
    工商
    注册号

    组织机构
    代码

    税务
    登记号

    事业单位
    证书号

    社会组织
    登记证号

    法人法定代表人吕会贞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二代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13244019720618****
    自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鞍西卫传罚〔2024〕-02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鞍山铁西区永隆百草大药房于2024年销售“苗夫灵痔疮膏”(许可证号为鲁卫消证字(2023)第R006号,山东陶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消毒产品标签中出现了“痔疮”字样,暗示对“痔疮”有治疗效果于2024年销售“苗夫灵痔疮膏”(许可证号为鲁卫消证字(2023)第R006号,山东陶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消毒产品标签中出现了“痔疮”字样,暗示对“痔疮”有治疗效果。
    处罚依据鞍山市铁西区永隆百草大药房于2024年销售“苗夫灵痔疮膏”(许可证号为鲁卫消证字(2023)第R006号,山东陶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消毒产品标签中出现了“痔疮”字样,暗示对“痔疮”有治疗效果。该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消毒管理办》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参照《鞍山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AWCC006B02使用条件“发现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情形外],不适用于《鞍山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2版)的”裁量幅度“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下(含3000)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下架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消毒产品;2、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3日
    处罚有效期二年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3030011133062
    数据来源单位鞍山市铁西区卫生监督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303MB1G95042X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