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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4-11-26 14:10 来源:鞍山市铁西区卫健局 作者: 点击:

    序号1
    行政相对人名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22103034631055621
    工商
    注册号

    组织机构
    代码

    税务
    登记号

    事业单位
    证书号

    社会组织
    登记证号

    法人法定代表人杨亚红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二代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41120219721225****
    自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鞍西卫医罚〔2024〕-06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4日期间医务人员李波、周秀娟、兰娜、单梅华和刘秀武书写患者李庆娟的住院病历未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及内二病房2024年04月《值班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未实施到位。
    处罚依据1.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存在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4日期间医务人员李波、周秀娟、兰娜、单梅华和刘秀武书写患者李庆娟的住院病历未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 的行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的规定;2.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存在内二病房2024年04月份《值班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未实施到位 的行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的规定;综上两项违法行为参照《鞍山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AWYC005C03使用条件“24个月内再次发现有本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发现有二项本条规定情形不适用于《鞍山市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2022版)》的”裁量幅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处罚有效期二年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3030011133062
    数据来源单位鞍山市铁西区卫生监督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303MB1G95042X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