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现就孙宇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市“僵尸车”霸位亟须治理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背景情况
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对“僵尸车”进行明确的界定,我区针对“僵尸车”的处理,依据《2024年鞍山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鞍发改[2023]3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创文巩卫”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既要严格处理,也需要从源头治理、从前端预防。实际执法过程中综合执法人员主要配合街道、公安机关进行走访调查,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违规僵尸车配合进行整改。
二、处置策略
1.健全法治体系
针对“僵尸车”界定缺乏完善执法依据的问题,我区并无立法权,对于《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以及行政机关管理范围内的处理流程等立法问题需提请鞍山市人民政府进行相关领域立法。可根据城市管理实际需求与数据统计针对性推动地方立法,明确僵尸车认定标准。
2.多元协同治理
建立"城管+交警+街道+物业"四方联动机制,由点到面,由细到实层层推进,由物业发现各小区闲置霸位的僵尸车并递交街道,街道会同城管、交警进行实地走访联系,具体了解情况并集中解决。
3.分类处置方案
根据执法人员的走访与调查形成问题台账,按不同类型分情况处理僵尸车。对于可修复车辆指定停车场集中保管并公告认领;对于报废车辆政府部门集中进行拆解服务,残值抵扣处置成本;对于涉案车辆建立司法扣押车辆专项处理通道。
4.提升居民意识
对于车主,我们应当提升其用车意识,鼓励参与车辆报废流程,从根源化解僵尸车问题,对于居民我们也将积极宣传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市治理中,积极提供僵尸车线索,增加反馈渠道,切实提升整治水平。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予以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落地,帮助整治“僵尸车”霸位问题,还市容问题一篇满分答卷。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