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佳代表:
现就顾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建设充电桩的建议意见如下:
根据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7月10日下发的《关于明确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流程的通知》(鞍行审发〔2023〕4号)、2023年6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鞍安委发〔2023〕8号)文件精神,明确如下:
一、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拟定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办事指南并统一下发给物业公司,对于拒绝配合业务安装充电桩的物业给予警告或处罚。
由于办理此类充电桩审批的审批权限在区住建局,我局将通过工作渠道向区住建局反映、协调此事。同时,协调区住建局、电业部门与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管理,拟定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办事指南并统一下发给物业公司,对于拒绝配合业务安装充电桩的物业给予警告或处罚。
二、对于暂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暂行相关职能,只要居民满足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就应为其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
对于个人办理充电桩审批权限在区住建局,我局将通过工作渠道及时向区住建局反映此事。
三、在全区范围内鼓励建有停车场的商超,在原有停车场建设商用充电桩,这样不仅为电动车车主提供了便利,同时还有助于提高商场超市的客流量。
由于对外经营充电桩的审批权限在市发改委,我局对此将密切关注,当有此工作需要时,将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帮助办理。同时,督促招商等相关部门,支持鼓励建有停车场的商超项目落地。目前,铁西区区域内已建成充电站近20余座,大大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问题。
再次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铁西区充电桩设施建设与发展,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鞍山市铁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