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照鞍山市房屋征收现行政策,经铁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千山西路南八家子段实施房屋征收。
铁西区人民政府授权铁西区征收管理局,依照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流程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权利及义务,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
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千山西路南八家子段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来源:区征收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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